发布时间: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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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山西省食药监局从2018年10月17日至2019年1月22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此次集中整治的检查范围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含分支机构及代理商)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据了解,重点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落实六方面要求:设立的分支机构全部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通过严格审查杜绝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名称、地址、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等;加强送餐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定期清洁配送容器,如实记录订单信息,确保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和网络曝光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检查是否落实以下要求: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保持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一致。